关于组织第二十三届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 新闻作品评奖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03

中央、上海及各有关新闻单位:

第二十三届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简称“第二十三届艺术节”)已于2024年11月17日圆满闭幕。各大媒体充分发挥优势,组建专业团队,深入一线报道艺术节的台前幕后,生动展现了“艺术之美,不舍昼夜”的盛况。在中央与地方新闻单位的积极参与和精心策划下,一系列鲜活且富有深度的报道作品纷纷涌现,向世界描绘了美美与共的艺术盛景,不仅为艺术节的成功举办营造了热烈而积极向上的舆论氛围,更为上海建设人民城市,建设国际文化大都市凝聚了向心力。


参照历届惯例,也为了感谢和继续调动媒体记者和编辑报道艺术节的积极性,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组委会新闻宣传部拟组织第二十三届艺术节新闻作品评奖活动,总结宣传报道经验、提高宣传与报道艺术节的水准。

 

一、  评奖范围:

参评作品为报道第二十三届艺术节的优秀新闻作品,在报刊、广播、电视、网站、新闻客户端、微信公众号、视频号、微博、小红书等海内外新闻频道、栏目、版面及社交媒体平台发布的新闻作品可参评。


参评类别包括:

1、特别新闻作品(刊发报纸、广播电视、融媒体平台等载体)

2、消息(刊发报纸、广播电视、融媒体平台等载体)

3、通讯(含侧记、特稿、综述,刊发报纸、广播电视、融媒体平台等载体)

4、评论(含评论员文章、署名评论、短评,刊发报纸、广播电视、融媒体平台等载体)

5、融媒体传播类(应用数字技术、移动互联网技术进行融合传播的新闻作品,包括短视频新闻、音视频类新媒体创意互动作品、移动直播等作品,刊发于网站、移动APP、微信公众号、海内外社交媒体等载体)

6、国际传播类(使用外国语刊发的报道或被境外媒体采用的中文报道,刊发报纸、广播电视、融媒体平台等载体)

7、编辑类(包括综合策划、协调、编辑、版面美术设计等)

8、摄影类(含新闻图片、画刊等,刊发报纸、融媒体平台等载体)

9、专题策划类(包括广播、电视、报刊、融媒体专题策划)

10、优秀个人奖(在艺术节新闻报道中有突出贡献的个人)

 

二、  评奖标准与说明

1、参评作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落实“四向四做”,践行“四力”要求。

2、参评作品要主题鲜明、时效性强、内容真实、形式多样并有所创新的特点,有较好的社会效果。

3、参评作品应符合以下要求:

(1)特别新闻作品要求围绕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撰写发表的具有相当影响力的新闻作品,内容权威、社会影响大、传播效果好,发表媒体、形式不限。

(2)消息报道在1000字以内。

(3)通讯与特稿、综述在4000字以内。

(4)评论在2000字以内。

(5)融媒体传播类要求即时性强、创新性强,技术应用效果好,受众覆盖、传播到达率高,取得良好的传播效果。

(6)国际传播类要求围绕艺术节重点内容进行报道及评论,在海外媒体及社交平台中展现上海城市形象,传播中华文化,受众覆盖、传播到达率高,在海外产生一定的传播力与影响力。

(7)编辑类要求策划有新意、主题性强,文字编辑语言流畅、标题有亮点,版面设计体现艺术节特性,可读性强,图文并茂。

(8)摄影要新闻性与艺术性统一,视觉冲击力强。

(9)专题策划类要求围绕艺术节重点内容优化选题,在相对集中的时间和版块中运用广视角、大容量、深层次、多手法的报道形式,深入挖掘亮点进行综合报道。融媒体专题要求及时报道艺术节动态,专题精心设计,有指引入口。

(10)优秀个人奖要求在新闻报道组织工作中有重要贡献,在选题、策划、人员调配、传播推广上推动艺术节新闻报道影响力持续扩大。经综合考量后,由初评委提名,终评委评审确认。

(11)广播、电视消息类作品不超过5分钟;访谈类作品不超过1小时;广播评论类作品不超过15分钟,电视评论类作品不超过40分钟;广播、电视专题类作品不超过60分钟;电视新闻纪录片不限时长;短视频新闻作品不超过5分钟;移动直播作品不超过120分钟;少数民族和外国语言文字作品以原作字数或时长为准。

(12)参评作品可申报一个或多个类别奖项,但一般不超过3个类别奖项;事实有出入、观点有错误、制作有缺陷的作品不能参加评奖。

4、参评申报时应注意,请根据发布时署名为准(申报时可在笔名、网名后括号内填报本名),列明申报个人,必要时可包括编辑人员若以集体名义申报,务必在申报表中列明参与个人

 

三、  评奖办法

1、     评奖流程:

(1)材料审核

由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中心宣传公关部收到参评作品后,对选送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符合要求的作品进入初评阶段。

(2)初评工作

初评由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中心宣传公关部牵头,联合市委外宣办(市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市委外宣办(市府新闻办)对外宣传处等部门提出初步评审意见,经由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中心宣传公关部汇总各方初评意见,整理参与终评的作品,供提审进入终评环节。

(3)终评工作

评奖委员会实行投票制,投票人数应多于评委总数的三分之二,获奖作品赞成票数应多于投票总数的二分之一。


2、     评奖委员会:

主任:陈怡群——市委外宣办(市府新闻办)主任,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组委会新闻宣传部部长

评委会由市委宣传部新闻处、市委外宣办(市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市委外宣办(市府新闻办)对外宣传处、市委网信办网络传播处、市文旅局艺术处、市文旅局宣推处、人民日报社上海分社、新华社上海分社、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上海总站、解放日报社、文汇报社、新民晚报社、上海广播电视台、澎湃新闻、东方网、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中心、复旦大学等单位的代表组成。

 

四、  参评作品要求

参评有效期:参评作品为报道第二十三届艺术节的优秀新闻作品(包括“柏林爱乐在上海”、艺术节开幕前、举行中和闭幕后刊播的),刊载截止期为2025年1月23日。

参评数量:各新闻单位可自由选择参评各类奖项,选送作品总数需控制在10篇以内(广播电视非新闻综合类频率、频道控制在5篇以内);

参评方式:送选作品需填写参评理由(参评表格附后),并由本单位领导签署同意并加盖公章,同时标明刊播日期和版面;

送选方式:除盖章的参评表原件外,参评表和报送作品需另提供电子版1套。所有报送作品需附所刊发版面电子版,文字新闻作品、广播电视、短视频、移动直播作品需提供文字稿,文字稿附以PDF版;摄影作品需提供原图(电子版)。

参评作品于2025年3月21日之前送达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中心宣传公关部(上海市成都南路101号4楼)方昉、秦皓月收。

联系电话:13901759937、17321088375


五、  奖项设置




附件:第二十三届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新闻奖作品参评表